GK-36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期間認證收費管理規定(試行)
GK-36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期間認證收費管理規定(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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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該規定適用于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圓集團公司)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期間的認證收費。 二、收費標準 依據中國認證認可協會《關于在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工作中加強價格自律工作的通知》(中認協[2010]93號)的精神,現提出方圓集團公司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期間的認證價格標準:
具體項目可以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有一定幅度的浮動,但上浮或下浮的比例不超過收費基數的15%。 三、審核人日數核算 1、人日數是指認證審核所需的工作天數,即審核員人數×工作天數。 2、在認證試點期間,由于審核組需對能源管理體系審核的重點、審核的一致性和有效性進行研究,方圓集團公司能源管理體系初次、再認證審核人日數參照環境管理體系一級風險企業審核人日數執行。 3、每一個監督周期內的兩次現場監督審核參照環境管理體系二級風險企業審核人日數/次執行。 4、每一個監督周期內的兩次異地監督審核人日數原則上按2人日/次計算。 四、收費方法及有關規定 1、按照《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認證收費管理規則》執行。 2、對于認證試點期間的前3家企業,免除申請費、初次審核費、審定與注冊費(含證書費),但不免除監督審核費、年金(含標志使用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