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K-004 申請ANAB認可的FSMS和FSSC22000認證業務范圍1
文件編號: |
CQM/N-GK-005 |
發布日期: |
2017年1月1日 |
修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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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
2017年1月1日 |
申請ANAB認可的FSMS和FSSC22000認證實施方案
1 適用范圍
本認證方案適用于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QM)實施對直接或間接介入食品鏈中的一個或多個環節的組織的經ANAB認可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以下簡稱:FSMS)/ FSSC22000認證,滿足第三方認證制度要求,作為提供認證服務的規范,必要時,在認證合同中補充相關的技術要求。
本認證方案在認證雙方簽訂合同時予以確認和采用。
2審核準則
認證雙方確認的審核依據標準為:
2.1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FSMS):
Ø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
2.2食品安全體系認證(Food Safety System Certification 22000,FSSC 22000)
Ø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
Ø ISO 22002-1《食品安全的前提方案 第一部分:食品生產》
Ø FSSC22000附加要求
3認證過程
3.1 申請準備
擬申請認證的客戶應按照《方圓標志管理體系認證申請書》的要求,填寫真實、有效信息,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附件要求提供相應文件。
申請ANAB認可的FSSC22000認證的組織,在和方圓簽訂《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書》時,還需按照ANAB和FSSC基金會要求,補充簽訂《FSSC22000認證補充合同》。
3.2認證過程示意圖
4 審核實施
4.1 審核準則
認證雙方確認的審核依據標準為:
4.1.1FSSC220000體系標準:
l ISO22000
l 行業類別前提方案(PRPs),例如 ISO22002-1
l FSSC22000方案特殊要求
4.1.2 客戶所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如行業規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出口目的國要求、合同要求等。
4.1.3客戶按照相應管理體系標準建立的體系文件。
4.1.4 其他有關要求(顧客、相關方要求)。
4.2 審核過程
4.2.1 初次認證審核
初次認證審核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初次審核的兩個階段都應該在客戶的場所實施。
4.2.1.1 第一階段審核
審核組結合客戶的管理體系運行目標和體系覆蓋范圍、產品及服務的專業特點,根據客戶提供的管理體系文件、體系運作過程、運作場所和現場的必要信息,審核體系文件,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識別和分析、HACCP計劃和前提方案(PRPS)/前提計劃、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策劃和實施情況,確認:客戶對標準的理解和實施的程度;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的遵守情況;所在場所和其生產產品的特殊性;充分識別委托加工等生產活動對食品安全的影響程度,食品安全體系文件及安排在其內部和食品鏈上進行溝通的符合性和適宜性;對影響產品安全關鍵過程的識別、危害識別和評價的充分性;HACCP計劃制定的可行性,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可接受水平的合理性以及管理體系范圍,以確定第二階段審核安排。
第一階段審核和第二階段審核的時間間隔通常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超出應重新實施第一階段審核。
如果發生任何將影響管理體系的重要變更,CQM可能將重復整個或部分第一階段審核。第一階段審核的結果可能導致推遲或取消第二階段。
4.2.1.2 第二階段審核
審核組現場觀察體系覆蓋產品種類的生產活動,評價客戶管理體系的實施情況,包括符合性和有效性。第二階段審核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 與適用的管理體系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況;
2) 依據關鍵績效目標和指標,對績效進行的監視、測量、報告和評審;
3) 管理體系和績效中與遵守法律有關的方面;
4) 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運作控制有效性和食品安全現狀;
5)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實施情況;
6) 管理職責的落實,包括針對方針的管理職責;
7) 為實現總目標而建立的職能層次目標的策劃和實現情況;
8) 規范性要求、方針、績效目標和指標、適用的法律要求、職責、人員能力、運作、程序、績效數據和內部審核發現及結論之間的聯系。
必要時,初次審核可通過對認證覆蓋范圍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檢驗費用由受審核方負擔。
當客戶體系覆蓋多個場所時,每一生產場所均應接受現場審核,不能抽樣。
當客戶存在將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生產過程采用委托加工等方式進行時,審核組應對委托加工過程實施現場審核,被委托加工組織的被委托加工活動已獲得相應的食品HACCP、乳制品HACCP體系或FSMS認證時,可視情況不實施現場審核。
當產品為出口食品時,審核內容包括進口國(地區)適用法律、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以及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的符合性。
4.2.1.3產品安全性驗證
為驗證危害分析的輸入持續更新、危害水平在確定的可接受水平之內、HACCP計劃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前提計劃得以實施且有效,特別是產品實物的安全狀況等情況,當審核組對產品的安全狀況有懷疑或評估后認為認證風險較大時,在現場審核或相關過程中需要采取對申請認證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的方法驗證產品的安全性。檢驗費用由受審核方承擔。
4.2.2 監督審核活動
4.2.2.1監督的頻次
在證書有效期內, CQM須對獲證客戶實施監督審核。初次認證后的第一次監督應在第二階段審核最后一天起12個月內進行。兩次監督審核周期不超過12個月,季節性產品應在生產季節進行監督。每次監督審核應盡可能覆蓋食品安全相關管理體系認證范圍內的所有產品。由于產品生產的季節性原因,在每次監督審核時難以覆蓋所有產品的,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內的監督審核必須覆蓋管理體系認證范圍內的所有產品。
若發生下述情況增加監督頻次:
1)獲證客戶管理體系進行了重大變更,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
2)有足夠信息表明獲證客戶發生了組織機構、生產條件、工藝、產品變更等影響到其認證基礎的更改;
3)獲證客戶的產品因食品安全衛生指標出現問題或用戶提出投訴未得到處理時;
4)其他需要考慮的情況。
實施不通知現場審核時,如不接受,可能導致證書的暫停。
4.2.2.2 獲證后監督的內容
監督審核的基本內容:
1)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此要求不適用于乳制品GMP認證);
2)對上次審核中確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3)投訴的處理;
4)管理體系保持及實施的有效性;
5)為持續改進而策劃的活動的進展;
6)持續的運作控制;
7)任何變更;
8)證書和標志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對認證資格的引用;
9)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
食品安全相關認證的特殊要求:
1)重要原輔料、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供方及委托加工的變化情況;
2)產品安全性情況,必要時現場抽樣;
3)質量監督或行業主管部門抽查的結果;
4)組織的良好生產規范(GMP)、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關鍵控制點、關鍵限值的保持和變化情況及其有效性。
獲證客戶應保存全部投訴記錄,需要時提供認證機構。